夜有流星大如杯,青色,起自天庙西南,行至游气中没。
癸丑,赐大都督府同知沐英铜陵县田十二顷四十亩,岁计租五百四十八石。
丙辰,赐翰林编脩王辉几榻、帏帐、衾褥。
戊午,命吏部定天下文武各司官职名并该掌印信,以为定式。
庚申,胡兵入寇武、朔等州。时大将军徐达驻师临清,报至,遣临江侯陈德、巩昌侯郭之兴率兵往击之。
癸亥夏至,祭皇地祗于方丘。
甲子,儋州宜伦县民陈昆六等作乱,攻陷州治,广东都卫发兵剿捕之。
指挥万亿招集四川旧将士四千七百五十六人至京师。
乙丑,诏定官员侍坐礼。
置秦州守御千户所。
永福县民诱众作乱,福州卫兵擒斩之。
命造“扈驾先锋”金字银牌一千五百面,寻革去,改制为守卫金牌,其制以铜为之,涂以金,高一尺,阔三寸,以“仁义礼智信”为号。仁字号上钑独龙盘云花,公、侯、伯、都、督佩之;义字号钑金伏虎盘云花,指挥佩之;礼字号钑獬豸盘云花,千户卫镇抚佩之;智字号钑狮子盘云花,百户所镇抚佩之;信字号钑盘云花,将军佩之。二面俱有篆文,一曰守卫,一曰随驾。守卫官员悬带此牌直宿,不许借挂,牌首仍为圆窍,贯以青丝绦,俱掌于尚宝司。凡公、侯、伯、都督、指挥、千、百户、镇抚及将军随驾应直宿卫者,许关给佩带,下直则纳之国朝。将军之设,选躯体丰伟、有勇力者为之,号曰“天武将军”,立将军、千、百户、总旗统属其众,以年深者等而升之。凡早晚朝及宿卫扈驾,俱执金瓜,披铁甲,佩弓矢,冠红缨铁盔帽,列侍左右,如大朝会,则披金甲、金盔帽,列侍殿庭,俱有定数。其有品秩者,依品俸级,余皆支米二石。若亡故子弟愿代者,验有勇力,方许,民及人材投充者,亦验其可否而用之。初隶拱卫指挥使司,后隶锦衣卫,止称曰将军。
戊辰,以工部侍郎李敏为尚书。
庚午,赐翰林编脩王琏几榻、帏帐、衾褥。
赐吐蕃等处及宁夏、兴和来降头目一百二十八人月粮、钱布有差。
是月,应天府江宁县、镇江府丹徒县、常州府江阴、无锡二县、淮安府沐阳县、苏州府长洲县、嘉兴府嘉兴县、绍兴府诸暨县、开封府兰阳县、青州府益都县、武昌府江夏县及扬州府属邑并雨雹。
置西安前卫。
内使监典簿苏某有罪诛。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三
洪武六年六月辛未朔,赐起居注阎钝、给事中崔莘、编脩张翀、马亮、陈敏、秘书监直长萧韶衾褥、帏帐、几榻。
赏京卫军士九万余人米,各三石。
诏留守卫都指挥使司修筑京师城,周一万七百三十四丈二尺,为步二万一千四百六十八有奇,为里五十有九,内城周二千五百七十一丈九尺,为步五千一百四十三,为里十有四。
定六部及诸司设官之数。部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吏部设总部、司勛、考功三部,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二人,通十六人;户部设一科、二科、三科、四科并总科为五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四人,惟总科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通三十七人;礼部设总部、祠部、膳部并主客四部,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三人,通二十人;兵部设总部、驾部并职方三部,每部设官如吏部之数;刑部设总部、比部、都官、司门四部,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惟都官各一人,主事,总部、比部各六人,都官、司门各四人,通三十四人;工部设总部、虞部、水部并屯田四部,总部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余各一人,主事,总部八人,余各四人,通三十人。太僕寺秩从三品,设首领官、知事、主簿各一人。京畿都漕运司秩正四品,设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各府设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侍仪司从七品升为从六品,起居注、给事中正七品升为从六品,将作司正六品,所属提举司正六品改为正七品。闸坝官:淮安等府七人系正九品,其余俱省注。
御用监改为供奉司,秩从七品,设官五人。
癸酉,赐山西大同都司左、右五卫及陕西、河、兰、北平等卫将士皮裘、战袄、革翁鞋。
丁丑,五色云见。
戊寅,命淮安侯华云龙、同知都督何文辉以永平起集故元旧五省八翼军士一千六百六十二人,分补北平各卫军伍。
庚辰,赏羽林、金吾、飞熊三卫军士四万七千余人白金,人二两。
诏于北平府密云等县置仓储粮,以给北征军士。
辛巳,中都皇城成,高三丈九尺五寸,女墙高五尺九寸五分,共高四丈五尺四寸五分,午门、东华门、西华门、城楼台基俱高五尺九分,午门东南、西南角楼台基与城楼台基同玄武门城楼台基高五尺九寸五分,其东北、西北角楼台基亦与城楼台基同,御道踏级文用九龙四凤云朵,丹陛前御道文用龙凤海马海水云朵,城河坝砖脚五尺,以生铁镕灌之。
壬午,盱眙县民进瑞麦一茎二穗者,凡十六本。明日,监察御史答禄与权言:“天产嘉祥,皆所以兆国家之福而为圣世之徵。今瑞麦之产,乃上帝借草木之灵,以彰君臣异体同心之象,又产于盱眙,盱眙属临濠,帝乡也。是宜荐之宗庙,以彰祖宗之神灵,且新麦之登,尚荐宗庙,况瑞麦乎?”上曰:“以瑞麦为朕所致,则不敢当,必归之祖宗神灵,御史之言良是。”乃命荐之宗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