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酉,诏改建大内宫殿。上谓廷臣曰:“唐虞之时,宫室朴素,后世穷极侈丽,习尚华羙,去古远矣。朕今所作,但求安固,不事华丽,凡雕饰奇巧,一切不用,惟朴素坚壮,可传永久,使吾后世子孙守以为法。至于台榭苑囿之作,劳民费财,以事游观之乐,朕决不为之。其饬所司,如朕之志。”
癸亥,陕西亡卒常德林等相聚为盗,西安卫指挥使濮英捕斩之。
甲子,民有入内库理钞者,误携钞以入,门者执之以闻。上曰:“彼误耳。”命释之。
乙丑,汰汉中府凤县、西乡县丞、簿。
丙寅,置蓝靛所于仪真、六合之地,设大使、副使、典吏各一人,督种青蓝,以供染事,隶户部。
戊辰,上命湖广行省参政吴云使云南,谓之曰:“今天下混一,四夷宾服,独云南一隅未奉正朔,杀我使臣,朕欲以兵取之,恐劳师费财,以伤远人。卿能为朕作陆贾乎?”云对曰:“天命所在,谁能违之?第彼恃险远,故阻声教。臣奉陛下威德,往告以大义,晓以祸福,彼必附顺。若冥顽不从,兴师未晚。”遂遣云行。时元梁王使其臣铁知院等二十余人使漠北,为大军所获,送京师,上释之,命与云偕行。至云南之沙榶口,铁知院等谋曰:“吾属奉使不达,中道被执而还,罪必不免。”于是共说诱云,令胡服辫发,诈为元使,又逼令改易制书,共绐梁王。云不从,以死自誓,铁知院等知不可夺,遂杀之。梁王后知其事,遣人收云骨,送蜀给孤寺殡之。云,常州宜兴人,仕元为端本堂司经,改翰林待制。洪武元年,王师克元都,以故官送赴京,授弘文馆校书郎。历渭南县丞、刑部郎中、磨勘司令、刑部尚书,出为湖广参政,坐事被逮。上素重其才,至则释之,遂有是命。
己巳,革福建行省宝泉局,罢铸钱。
甲戌,改光禄寺为光禄司卿,从三品;少卿,从四品;司丞,从六品;典簿,从七品;录事,从八品。置所属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每署令一人,从六品;丞一人,从七品;监事一人,从八品。孳牧所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未入流。
丙子,故元将张致道合其党万人犯朔州不克,复犯鴈门、应州等地,杀掠人畜甚众,大同卫发兵捕致道斩之。
己卯,靖海侯吴祯、都督佥事于显率备倭舟师自海道还京。
癸未,日中有黑子。
山西理问所官坐出囚死罪,刑部奏参政颜希哲、王仲立等当连坐。上曰:“司刑狱者,理问也,持案牍者,吏也。参政综理大纲,其过在于失觉察耳。”命停其半俸。
甲申,召中山侯汤和、吉安侯陆亨还京。先是,和承制往河南彰德督士卒屯田,亨往山西大同、蔚、朔诸州脩饬边备。至是,俱召还。
升秦府纪善林温为秦相府长史,翰林院编修朱右为晋相府长史,朱廉为楚相府长史,赵埙为靖江府长史。
丙戌,三佛齐国王僧伽烈宇兰遣其臣谈蒙马哈麻等从招谕拂菻国朝使普剌等来朝,表贡方物。诏赐其王织金文绮纱罗二十四匹,使臣绮罗各二匹,译使、从者人赐帛一匹。
冬十月丁亥朔,上谓中书省臣曰:“古人立贤无方。孟子曰:‘有恒产者有恒心。’今郡县富民多有素行端洁、通达时务者,其令有司审择之,以名进。”既而又恐有司冒滥,举不以实。命户部第民租之上者,下其姓名于各道,俾按察司及分巡监察御史核其素行以闻。
召西安都指挥使濮英、王铭还京,以都督佥事叶昇、林济峰代之。
命中书省:“凡工匠有死亡者,皆给以棺,送至其家,复其役三年。”
己丑,升京卫千户茅羽等八十八人为金吾左等卫指挥佥事。
辛卯,享太庙。
定王府典仪所为正八品。
乙未,筑凤阳皇陵城。
丙申,迁凤阳府治于临濠新城。
丁酉,暹罗斛国遣其臣婆坤冈信奉表入贡,昭氊哆罗副之舟至占城遇风相失,昭氊哆罗以八月至京,先进所贡方物。至是,婆坤冈信至,上其所进金叶表文。诏赐其王及使者织金文绮、纱罗、缯彩、服物有差。
占城国王阿答阿者遣其臣宝圭赛西那八的表贡方物,诏赐其王及使者织金文绮、纱罗、服物有差。
辛丑,以刑部主事茹太素为中书左司郎中。
壬寅,曹国公李文忠奏徙永平府抚宁县洋河海口巡检司于兔耳山,界岭口巡检司于马头崖寨。从之。
丁未,改河南彰德千户所为彰德卫指挥使司,隶河南都卫。
中书省臣言:“开封府祥符、杞、陈留、封丘、睢州、商水、西华、兰阳等八州县以六月积雨,黄河水溢,伤麦禾。淮安府盐城县自四月至五月雨潦,浸没下田。”诏并免今年田租,凡一万四千六百余石。
中书省右丞丁玉自北平还京。
庚戌,五色云见。
壬子,上命皇太子、秦王、晋王、楚王、靖江王出游中都,以讲武事。诏太子贊善大夫宋濂、秦府长史林温、晋府长史朱右、楚府长史朱廉、靖江王长史赵埙等从。既行,上阅《舆地书》得《濠梁古蹟》一卷,命内臣驰驿以赐东宫,且题其外,令濂询访随处言之。皇太子至池河驿,得上所赐书,大喜,以示濂,濂因启曰:“临濠古蹟,惟涂、荆二山最着,涂山在昔钟离县西九十五里,荆山亦在县西八十三里,二山本相联属,而淮水绕荆山之阴,神禹凿之,水始流二山间,民获免阻修之艰,禹之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