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青州府同知徐弼为山西按察使。
以前湖广参政张筹为礼部员外郎。筹,常州无锡人,少明经,元季,省试第一。洪武四年,徵赴京,擢翰林应奉,累官至湖广左参政,坐事罚输作,寻宥其罪,授今官。
丙寅,太原府临汾县地震。
是月,置松州卫指挥使司。初,松州平,御史大夫丁玉遣宁州卫指挥高显等城其地,请立军卫。至是降印,设官领军镇守。
置绍兴卫。
五月丁卯朔,太原府阳曲县地震。
戊辰,徙大同府应州北娄口巡检司于林关口,代州繁畤县小石口巡检司于九宫口,朔州弹子山巡检司于小保子村。
庚午,上召工部臣谕之曰:“工匠久役京师,其中宁无缺衣食者?各计工给钞,悉遣还家。”
丙子初昏,有星赤而曳尾,自柳宿西行至游气中没。
己卯,遣使敕陕西都指挥使司曰:“尔等将校若候与大军同还,恐误调遣,还至河州、洮州即以书示都督张温、曹兴、周武、金朝兴、吴复、张龙,令驰驿赴阙。”
置济宁府金乡县税课局。
凤阳府定远县雨雹伤麦。
癸未,免北平税粮。诏曰:“民之休息长养,惟君主之,至于水旱灾伤,虽出于天而亦作民父母者之责也。近者,广平所属郡邑天久不雨,致民艰于树艺,衣食不给。朕为天下主,凡吾民有不得其所者,皆朕之责,其北平今年夏秋税粮悉行蠲免,以苏民力。”
戊子,处州府青田县淫雨,山水大发,没县治,坏民居。
初昏,有星大如鸡子,赤色,自天厨东北行至腾蛇没。五鼓,有星青赤色,自建星东行至女宿没。
己丑,敕谕四川都指挥音亮、朱辅等曰:“近因寇盗剽掠居民,已敕尔等剿捕之,继闻不速进兵,淹留道途,反为民害,遂使贼众愈盛,实由尔等失机败事。特遣镇抚杨华驰谕,如不即擒寇贼,归良民妻子而徒劳师旅,则尔等之罪何逃?军中唯指挥茅贵勇略有功,千户瞿关亦能效力,其余将士勤怠,朕悉知之,各宜勉力,以成厥功。”
庚寅,敕曹国公李文忠曰:“近四川土人以妖言惑众,相扇而起,守御官军讨之未平,尔若还师陕西,宜分一军遣官率领由栈道速扑灭之,若未至陕西,亦宜预定其计,庶免贼党蔓延,以安蜀中。”
改济南府长山县在城驿为白山驿。
壬辰,严州府大雨三日,溪水暴涨,坏官民廨舍,人有溺死者。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五
洪武十二年闰五月丙申朔。
戊戌,太白昼见。
辛丑,置台州府宁海县巡检司。
丙午,赏征进广西猺贼有功者,指挥人绮帛各五匹,自千户以下各有差,阵亡者倍之,征伤者加半;随征无功者:指挥人绮帛各三匹,自千户以下亦各有差,军士人钞二锭,阵亡者倍之,征伤者加半。
丁未,日本国王良怀遣其臣刘宗秩、通事尤虔俞丰等上表,贡马及刀、甲、硫黄等物。使还,赐良怀织金文绮,宗秩等服物有差。
甲寅,以栾仁为四川布政使。
丙辰夜,有星大如鸡子,色青白,起自螣蛇,至云中没。
丁巳,皇陵祭殿成,命称曰皇堂。
庚申,以袁州府通判随赟为广东按察使。赟字从礼,山东即墨人,性果敢,有才略。洪武初,以元故官赴京,授六安州英山县主簿。时陈友谅余孽王玉儿者以妖言惑众为乱,杀掠吏民,赟集民兵捕之,擒玉儿并其党与数百人,获伪印、器仗,俱送京师。上召见,锡宴劳之,加锡白金五百两、绮、帛各八匹,升知县。县民有为虎害者,赟移文于城隍之神,虎遂死于民被害,所斩其首,悬之城隍庙门,虎患遂息。升通判袁州,政简而事治,流民归业,田野垦闢,郡人德之,立碑以纪善政。至是,升今官。
辛酉初昏,有星赤而芒,起自六甲,西北行至文昌没。
六月乙丑朔。
丁卯,敕谕平羌将军、御史大夫丁玉曰:“大军入松州,克戎虏于万山之中,设官置卫,以威蛮夷,尔之功亦懋矣。朕闻松州山多田少,耕种恐不能赡军,若以人民供亿,则是困有用之民,守无用之地,非良策也。可相度其宜,或于保宁及择要害之处立卫,尔与部下诸将计议来奏。”既而玉言松州为西羌诸蛮要地,军卫不可罢,从之,遂诏玉还军四川。
命都督佥事马云统兵征大宁。上谕之曰:“闻寇甚黠,知官军至,悉遁入山,兵回,复出如是,则宜以大军分驻要害之地,遣人招抚之,招之不至,则伏兵以伺,必尽获之。凡得贼首,即其地斩之,以警其余。”
戊辰,严州府大水。
以府军右卫指挥佥事茆鼎为神策卫指挥佥事。
壬申,命翰林定皇太子与诸王往复书简之式。翰林儒臣议皇太子与诸王书,则曰“记问”,答诸王书曰“记答”,诸王奉书皇太子则曰“谨启”。上改皇太子与诸王书曰“记谕”,余从之。
遣使敕曹国公李文忠曰:“使至,言尔已还至陇州,如见前日敕符,宜且驻巩昌,若再往岷、洮,恐士卒劳倦,难于随从。西平侯计此时还师洮州,凡有机略,必能自决,来使言铁城一路尚有余寇剽掠,恐大军已出,无能御之者,故前谕言必守新城。尔初使去,其文有二,一欲其遗于道路,一以至尔所,令土官捕逃者以献,乃其机之应也。尔知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