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太阴星犯灵台。
乙未,擢建宁府儒学教授周斌为中都国子监司业。
处州青田县民诣阙言:“往年,官军平温州山贼叶丁香,其余党剿灭未尽者尚数十人。”上曰:“寇平已久,今复来言,必有罪者恐他人发其奸,故来诉耳。”乃遣人诣其乡里察之,果得诬状,斩之。
丙申,上谕礼部右侍郎张智曰:“诸王分封之地,其境内名山大川,如东岳泰山、东镇沂山,与夫江、河、淮、济诸神,咸宜祭告。尔礼部与太常遣人行礼。”
戊戌,河南光州固始县丞黄世禄奏:“民因年飢艰食,本县仓预备粮二万五千六百余石,请以贷民。”诏许之。
壬寅夜,有大星青白色,起自五诸侯,流丈余,发光如椀大,明烛地,西北行至五车没。
癸卯,两浙塩运使陈龚坐党事谪居云南。时有言龚尝为中书省宣使,系胡惟庸党属,召还京法司,奏当付狱。上曰:“龚,元忠臣福寿之子,姑宥之,令往云南西平侯沐英处听差,别西平侯善遇之。”
甲辰,赐京衞军士夏布、钞有差。
庚戌,四川叙州府戎县山贼掌阿那等作乱,重庆衞指挥佥事左暹讨平之。
夏四月壬子朔,享太庙。
怀远县人王出家儿年七十余,二子俱为卒,从征以死,一孙甫八岁,有司复追逮补伍,出家儿诉其事于朝。上恻然,谓群臣曰:“军士追补之例,年幼者勿许,何有司违令如此耶?况此人年老,二子皆死征战,惟一幼孙,且复投之,彼何所託?”遂命除其役,赐钞二十锭,令其还乡。
凉国公蓝玉率兰州诸衞将士追逃寇祁者孙,遂征西番罕东之地。
癸丑,建昌衞指挥使月鲁帖木儿、绎忽乐等叛,合德昌、会川、迷易、栢兴、卭部并西番土军,杀官军男女二百余口,掠屯牛,烧营屋,刼军粮,率众万余攻城。指挥使安的以所部兵开东北门出战,败之,斩首八十余级,获马五匹,擒其党十余人。贼乃退屯阿宜河,已而转攻苏州,指挥佥事鲁毅率精骑出西门击之。虏众大集,毅且战且却,复入城拒守,虏众围城。毅乘间遣壮士王旱突入贼营斫贼,取其首,悬西门,贼惊怖,乃引去。
戊午,北平都指挥使周兴统兵出居庸関。
庚申,改将作司为营缮所,秩正七品,设所正所、副所丞各二员,以木匠、瓨匠、石匠、漆匠、土工匠、搭材匠之精者为之。
癸亥,赐浙江杭州等衞造防倭海船军士万一千七百余人钞各一锭、胡椒一斤。
赐致仕指挥、千、百户、衞所镇抚张善等七十余人绮帛、钞有差。
夜,太阴犯角宿。
丙寅,追赠鹤庆侯张翼曾祖、祖、考皆为鹤庆侯,妣皆为夫人。
丁卯,命礼部右侍郎张智申肃朝仪。上谓之曰:“礼仪者,朝廷之表。有虞之时,群后德让,百僚师师。卿其申谕百官,景行古人,无败礼失度,以取咎责。”
戊辰,辰星不见,自三月丙午至是,凡二十三日。
辛未,命凉国公蓝玉核实甘州各衞军士,分置甘州左、右、中三衞。
刑部奏:“金工二十七人坐盗内库金,法当死。”上曰:“盗内库金固当死,愚民但知爱金而不顾其身,是以轻蹈刑辟,姑宥其死,谪戍金齿。”
壬申,江西吉安府龙泉县耆民王均德言:“去岁,旱蝗严霜,伤稼田,无所收,人民飢馁,无力耕种,请以预备粮储贷给。”诏许之。
乙亥,诏刑官:“凡在京狱囚犯笞杖者俱宥之,徒流、杂犯死罪并重罪罚役者,悉发戍于边。”
诏自今京官出使者廪给之外,仍月赐钞一锭。
以左春坊大学士董伦为河南布政使司右参议。
丙子,皇太子薨。命礼部议丧礼。侍郎张智等议曰:“丧礼:父为长子服齐衰期年。文云:‘期之丧达乎大夫。’今斟酌其宜,皇帝当以日易月,服齐衰十二日。祭毕,释之。在内文武百官即日于公署斋宿,翌日,素服入临文华殿,给衰麻服。越三日,成服,诣春和门会哭。明日,素服行奉慰礼。其当祭祀及送葬者,仍衰绖以行,在京停大小祀事及乐至复土日而止,停嫁娶六十日。在外文武百官闻丧易服,于公署发哀,次日,成服行礼,停大小祀事及乐十三日,停嫁娶三十日。其内、外文武百官行祭礼者,自备仪物。”上曰:“朝廷府库、百官俸禄皆出于民,今祭祀、仪物令光禄寺供具,百官惟致哀行礼,余如所议。”
卭州龙泉群蛮作乱,杀大渡河千户并军士五十余人,四川都指挥使瞿能、都指挥同知徐凯等统兵讨平之。
戊寅,上御东角门,召廷臣谕之曰:“朕老矣,太子不幸,遂至于此,命也。古云:‘国有长君,社稷之福。’朕第四子贤明仁厚,英武似朕,朕欲立为太子,何如?”翰林学士刘三吾进曰:“陛下言是,但置秦、晋二王于何地?”上不及对,因大哭而罢。
诏都督聂纬等縂兵讨月鲁帖木儿。初,月鲁帖木儿等叛,上命凉国公蓝玉縂兵讨之,复以玉在甘肃道远,于是命纬权为总兵,都督徐司马为左副,四川都指挥使瞿能为右副,率所部及陕西步骑征之。云南、贵州、四川三都同从征军马,悉听节制,俟凉国公蓝玉至,纬与司马等皆为之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