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置广海卫于广州新会县,置惠州、平海、海豊三守御千户所。
丙寅,命辽王府校尉军士屯田自食,与定辽等卫屯卒俱俟十年后始收其租。
诏自今诸王婚礼使者所持之节,置于册案,使者受命行礼毕,执事者举册案由王道,正副使由臣道出,至午门外,以节置彩舆,舁至妃家门外,正使乃持节行礼,礼毕,仍置彩舆舁回,复命。
是月,浚淮安山阳县支家河水南入淮,北通安东、海州。
遣中使谕陕西都指挥使司训练将士,北自延安、绥德,西自兰州,从魏国公徐辉祖等节制,候来春征讨西番。
广西田州府上隆州知州岑永通遣其弟永玉等贡马十二匹。
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曹铭为右都御史。铭,巩昌之会宁人。洪武十九年,以进士授兵科给事中,累迁左副都御史。至是,升今官。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五
洪武二十七年冬十月丁卯朔,享太庙。
戊辰,初命铸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印。
己巳夜,有流星大如鸡子,青白色,起自天市东垣,西北行至近浊没。
辽东有倭夷寇金州,卒入新市,烧屯营粮饷,杀掠军士而去。诏以沿海卫所将校不加备御,命都督府符下切责之。
辛未,赐国子监琉球生冬衣。
壬申,赐故指挥刘福家钞百锭、文绮十匹,以福尝征云南,没于行阵故也。
丁丑,升四川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佥事潘永为都指挥同知,掌四川行都指挥使司事。
己卯,赐新除知府夏文举等五十人帽带、袭衣。
册武定侯郭英女为辽王植妃,兵马指挥张泰女为宁王权妃。
庚辰,命各处都指挥使司:“自今凡武官到任,即验札付给禄,遣人覆奏还,乃视事。着为令。”
命自今府州县学生员凡食廪十年,考其学无成效者,罚为吏。
辛巳,翰林院詹事府成,诏皆赐宴落成之。
升大理寺右评寺王隽为工部左侍郎,署部事给事中冀凯为右侍郎。时隽以言事不实,法司请致其罪。上曰:“隽年少有才略,在官四年无过,姑宥之。”遂升今官。
壬午,府军左卫指挥佥事凌云言:“武官子弟除嫡长袭父职,总军伍,余自十五岁以下令入郡县学讲读经史及《御制武臣鑑戒》诸书,使其通晓礼法,习知今古,候有成立,授以牧民之职。”从之。
乙酉,赐提督屯田致仕官麦七千五百余石。
丙戌,户部尚书郁新奏:“苏州府太仓常年海运粮储,有司自正月以来,即拘集民船,以备盘运,及至三月中方已,甚妨民业。今后请自三月初方许集船盘运,其正、二月间,皆不许。”从之。
丁亥,以监生师逵为监察御史。初,逵与御史冯彬往江西刷卷理狱囚,为彬所劾,罚都察院书写,父殁奔丧。至是,与其母妻子同至京,自言:“家贫亲老,愿沾一命,就禄以餋。”上闵之,遂以为监察御史。
己丑,罢建岷王官殿。上谕工部臣曰:“边境土木之工,必度时量力,顺民情而后为之。时可为而财力不足,不为也,财有余而民不欲,不为也,必有其时、有其财而民乐于趋事,然后为之,则事易集。今云南土旷民稀,军饷转输,民力甚劳,若复加以兴造之役,非惟时力未可,于民情亦有所不欲,岷府姑为棕亭以居,俟十五年后民富力纾,作之未晚。尔工部遣人驰驿,往谕云南守臣,罢其役。”
庚寅,敕天下卫所屯田将士以时耕作,毋怠其事,每岁秋后,遣人上数京师。
辛卯夜,有流星二,俱大如鸡子,一青白色,起自天街,西北行至捲舌没;一赤色,起自天钩,西北行至天津没。
癸巳,上命有司:“凡军士居没官房屋者,免徵其赁钱。”
乙未,旌表泸州民李尧中妻刘氏贞节。
丙申,福州府地震。
以府军卫指挥佥事张豫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佥事。
置神电卫指挥使司于高州电白县,以宁川、双鱼二千户所隶之。
城宁川千户所及置乐民、海康、海安、锦囊四千户所于雷州之地。
十一月丁酉朔。
戊戌,朝鲜国遣知门下府事李茂奉表,贡马十四匹。
庚子夜,辰星犯键闭。
甲辰,升沐阳县知县周质为山东布政使司参政,衡山县主簿纪惟正为陕西布政使司参议,赐以钞锭、衣服、靴帽等物。质、惟正皆刚直有为,廉洁自守,为同僚所忌,因事诬陷之,逮至刑部,得辨理其事以闻,上嘉赏之,故有是命。
福建兴化府地震。
贵州宣慰使司宣慰使安的贡马二十六匹,以免其积岁逋租故也。
乙巳,以署陕西行都指挥使司都指挥同知冯克让为都指挥使,绥德卫指挥佥事马溥为陕西行都指挥使司都指挥同知。
改甘州左卫为肃州卫指挥使司,置甘州中中卫指挥使司。
戊申,皇第四十三孙尚炌生,秦王第六子也。
己酉,升潞州知州刘士源为陕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士源在官以廉干闻,偶以事被逮,上特释之,升今官,仍赐钞五十锭、文绮衣一袭及皮裘、狐帽、靴袜。
庚戌夜,太阴犯司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