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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赤缨枪(28)

    赵平威接过册子,抬头时眼里满是笑意。


    “多谢李将军,你这本册子,可算是帮了我大忙啊,咱们要是早几年能见面,怕是能少走不少弯路,少让百姓受些苦。”


    李恒也笑了,拿起茶碗跟赵平威的碗轻轻碰了一下。


    “现在也不晚!”


    从粮草分配到兵力部署,从流民安置到长远治世,二人越聊越投机,常常一方刚说出想法,另一方就接出后续的谋划。


    直到天色昏黑,二人才惊觉时间已经过去许久,经过这么一番交谈,赵平威更加认定李恒便是自己心中的明主。


    他揉了揉发麻的腿,起身对着李恒郑重拱手道。


    “李将军,你的胸襟与智谋,远胜我百倍。如今见你有此雄心与能力,我愿率麾下兵马归顺,做你帐前一将!”


    “往后若你能成就大业、登临君主之位,我信你定能让四海百姓都过上安稳日子。”


    这话一出,李恒惊得猛地站起身,愣了半晌,才快步上前扶住赵平威的胳膊。


    “赵将军,你……你竟愿意归顺我?”


    “我原先只盼着你能与我合作治理流民、共守边境,便已是天大的幸事,从没想过你会主动归顺!”


    “你有十万兵马、三州之地,本可做一方诸侯,何苦屈居我麾下?”


    赵平威直起身,目光坦荡。


    “我从没想过当什么诸侯,能结束乱世、让百姓安稳,比什么都重要。”


    “你有能力、有眼界,跟着你,能更快实现这个目标,这是我心甘情愿的选择。”


    烛火映着二人的身影,李恒看着赵平威眼中的坚定,忽然红了眼眶,重重拍了拍他的肩膀。


    “好!赵将军,我必不辜负你的信任,定要让这天下,再无流民受苦,再无战乱纷争!”


    李恒的声音掷地有声,二人双手紧握,点点繁星下,两个心怀天下的将领,就此定下了共平乱世的约定。


    此后的三年,赵平威始终握着那杆陪他征战多年的赤缨枪,跟在李恒身边南征北战。


    大小战役上百场,枪尖上的鲜血几乎从未干涸,他也成了李恒麾下最锋利的尖刀,为后来大昭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


    终于在第四年的冬天,最后一股割据势力投降,天下彻底平定。


    次年开春,大昭朝定都豫京,李恒登基为帝,第一件事便是召赵平威入宫,要封他为镇国将军,让他留在京城,享受荣华富贵。


    金銮殿上,明黄的御座前,传旨太监的声音刚落,文武百官的目光都落在了赵平威身上。


    这是泼天的殊荣,换作旁人,怕是早已叩首谢恩,可赵平威却拒绝了。


    “陛下,臣志不在京中荣华,此等殊荣万不敢受。”


    闻言,殿内顿时安静下来,连御座上的李恒都微微一怔。


    赵平威接着说道:“臣这辈子,从兖州兖昌城的村落里拉起队伍,到跟着陛下南征北战,距今已过了多年。如今天下太平,臣最记挂的,还是家乡的父老乡亲们。”


    “臣想回兖昌,继续守着那方水土”,他顿了顿,将额头贴向冰凉的地砖,“还请陛下成全,让臣归乡。”


    李恒沉默片刻,终究起身走下御座,亲手扶起他。


    “朕知道你的性子,此事,朕允了。”


    一直到现在,画面内所呈现的故事影像,都与外界相传的旧事分毫不差。


    杜若谦皱着眉,疑惑地看向赤缨:“按说赵将军的生平已讲得详细,可之前提到的赵二狗呢?怎么没见他的踪影?”


    赤缨语气里淬着冷意,冷笑一声:“急什么?那个该死的小偷,马上就要出现了。”


    话音刚落,画面里的场景骤然一转,从庄严的金銮殿,换到了豫京城南的一家酒肆。


    酒肆的大门敞开着,檐下挂着两盏红灯笼,昏黄的光把屋内照得暖融融的。


    这是赵平威临行前夜,当年跟他一起从兖州杀出来、又跟着李恒打遍天下的将士们,特意包下了这处酒肆,摆了桌践行宴。


    桌上的菜早热热闹闹地码了满桌。


    卤酱牛肉切得厚薄均匀,酱色裹着油光,凑近了仿佛能闻见卤料里八角、桂皮的醇厚香气,是当年大伙在军营里最馋的硬菜。


    砂锅里的炖羊肉还冒着细白的热气,萝卜块吸足了肉汁,泛着温润的奶白色,连汤面上都浮着一层亮晶晶的油花,喝一口暖到心口。


    炸花生米,颗颗金黄酥脆,嚼在嘴里带着焦香,最是下酒……


    旁边立着三四个敞口酒坛,醇香的米酒气顺着坛口往外飘,混着菜香在屋里绕了一圈,连门口路过的人都能闻见。


    几个穿着便服的将士围着赵平威。


    有的拍着他的肩膀笑骂:“你小子倒好,扔下我们享清福去了”。


    有的举着粗瓷酒碗喊:“再喝一碗!往后想跟你拼酒,可就难了”。


    笑声、酒碗碰撞的脆响、偶尔拔高的嗓门混在一起,满是刀口舔血过来的兄弟情谊,热络得让人心里发暖。


    赵平威坐在主位,手里端着酒碗,夹了块炖得软烂的羊肉送进嘴里,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偶尔跟弟兄们碰一杯,听他们讲当年的趣事,神情里都透着放松。


    而在角落的座位上,一个眼神闪烁的汉子正端着酒碗,时不时偷瞄赵平威。


    正是赵二狗。


    当年赵平威在兖昌拉起队伍时,他算是比较早跟着参加的一批人。


    论本事,他没什么突出成绩,冲锋时不敢冲在前头,谋划时也插不上话,可胜在听话,让守营地就守营地,让运粮草就运粮草,这些年倒也没怎么作妖,算是本分。


    靠着同乡和老资历这两层关系,在军中也混了个不大不小的职位,管着小股兵马的粮草分发。


    赵平威向来念旧,又见他这些年规规矩矩,没再犯过当年偷粮的毛病,便当他是真的已经“改邪归正”了。


    想着这次自己归乡,往后或许就少见了,今日聚会,也便让他跟着来了。


    却没瞧见,赵二狗端着酒碗的手,一直悄悄攥着,眼神落在他身上时,藏着几分不怀好意的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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