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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亲爸上门

    厨房里,周律青正在炒菜。


    锅铲翻动的声音,油花溅起的滋滋声,抽油烟机嗡嗡的轰鸣,混在一起。


    沈棠华站在水池边洗菜,水龙头开着,水流冲在青菜叶子上,哗哗地响。


    “律青,”她忽然关了水龙头,“今天去银行了?”


    “嗯。”周律青没回头,往锅里撒了一把盐,“办了点事。”


    “什么事?”


    “存了点钱。”


    沈棠华看了他一眼,没追问。


    她太了解周律青了。


    他不想说的事,问一百遍也问不出来。


    但他想说的时侯,不问也会说。


    她重新打开水龙头,继续洗菜。


    周律青穿了一件深蓝色的t恤,是她去年在商场打折的时候买的,九十九块钱两件,她买了一件给他,一件给周律青的弟弟。


    周律青那件洗了无数遍,领口有点松了,但他还是穿着。


    他不挑衣服,不挑吃,不挑任何东西。


    她有时候觉得,周律青这个人,像一棵树。


    种在哪里就长在哪里,不挪窝,不抱怨,风雨来了就挡着,太阳出来了就晒着。


    安安静静的,稳稳当当的。


    她低下头,继续洗菜。


    水从指缝里流过去,凉丝丝的。


    她想起十四年前。


    那年她二十二岁,刚从医院出来,怀里抱着一个还没满月的婴儿。


    她站在医院门口,阳光刺得她睁不开眼。


    婴儿在哭。


    她也在哭。


    她不知道要去哪里。


    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知道这个孩子以后要怎么办。


    她不是小说里面的大女主,内心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强。


    或许是小说看多了,总以为自己有和女主一样,从头再来的勇气。


    事实上,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就像无头苍蝇一样乱飞。


    然后周律青出现了。


    他站在医院门口的台阶下面,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一件皱巴巴的白衬衫,手里拿着一束花。


    不是玫瑰,是雏菊。


    白色的,小小的,用报纸包着。


    他看见她,愣了一下,然后走上来。


    “你怎么在这儿?”他问。


    她没说话。


    她不知道说什么。


    他低头看了看她怀里的婴儿,又看了看她。


    他没问孩子的父亲是谁。


    没问发生了什么。


    什么都没问。


    他只是把花递给她,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她没有家。


    但她跟着他走了。


    那天之后,周律青就再也没有离开过。


    他给她找房子,给她找工作,给孩子买奶粉,换尿布,半夜起来喂奶。


    他笨手笨脚的,奶瓶烫了三次才找到合适的温度,尿布包反了两次,被尿了一身。


    但他学会了。


    后来她嫁给了他。


    嫁给他并不是因为意气用事,也并不是权衡利弊,不是将就。


    他是第一个让她觉得不用活这么累的人。


    是她见过山顶的风景,知道那里风大,空气稀薄,站不稳。


    然后她走下山,看见一棵树。


    树下有荫凉,有风,有他递过来的一杯水。


    再后来周洲出生了。


    他们搬到了z市,买了这套房子。三楼的,有阳台,阳光好。


    日子就这么过下来了。


    平平淡淡的。


    沈棠华把洗好的菜捞起来,沥了沥水,放进盘子里。


    她回头看了一眼餐厅。


    周律青正在摆筷子,四双,整整齐齐的。


    他做什么事都这样,整整齐齐的,不急不慢的。


    她忽然觉得,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跟着他走了。


    “棠华,”周律青回过头,“菜洗好了吗?”


    “好了好了。”她端起盘子走过去,“催什么催。”


    “没催,就是问问。”


    “问问就是催。”


    “……行,我错了。”


    沈棠华把盘子放在桌上,瞪了他一眼。


    周律青笑了笑,转身回了厨房。


    沈棠华站在餐桌前,看着他的背影。


    他比她高很多。


    她一米六三,他快一米八五了。


    他比她瘦。


    她生完周洲之后一直没瘦下来,他倒是怎么吃都不胖。


    他比她好看。


    这是她一直不肯承认的事实。


    她低下头,拿起筷子,把菜拨了拨,让汤汁均匀地裹在每一片菜叶上。


    “吃饭了……”周律青的声音从客厅里传出来,带着一点笑音。


    “沈今柚!周洲!吃饭了!”


    沈今柚从房间里出来,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有枕头压出来的红印子。


    周洲从卫生间里冲出来,手上还滴着水,一屁股坐到椅子上。


    “洗手。”沈今柚拍了他一下。


    “我洗过了!”


    “再洗一遍。”


    “凭什么!”


    “凭你刚才摸了门把手。”


    “你刚才不也摸了吗!”


    “我没摸,我用脚踢的。”


    “……你骗人。”


    “你管我骗不骗人,去洗手。”


    周洲瘪着嘴,不情不愿地又跑回卫生间。


    沈棠华看着这姐弟俩,叹了口气。


    “沈今柚,你别老欺负你弟弟。”


    “我没有。”沈今柚拉开椅子坐下,理直气壮,“我这是教育他。”


    “你那是教育吗?你那叫欺负。”


    “妈,你这话说得不对。欺负是无缘无故的,我这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


    “他手脏。”


    沈棠华深吸一口气,决定不跟她争了。


    她太了解自己这个女儿了。


    嘴皮子利索,脑子转得快,歪理一套一套的,你跟她争,她能跟你争到明天早上。


    周洲从卫生间跑回来,这次是真的洗了手,指甲缝里都干干净净的。


    他爬上椅子,抓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塞进嘴里,含含糊糊地说:“爸,你做的红烧肉越来越好吃。”


    “就你嘴甜。”周律青笑着坐下来。


    “姐,你尝尝。”周洲又夹了一块,放到沈今柚碗里。


    沈今柚看了他一眼。


    这小子,刚才还跟她吵架呢,这会儿又给她夹菜。


    “你是不是又想干什么了?”她狐疑地问。


    “没有!”周洲瞪大眼睛,“我就是觉得好吃,想让你也尝尝。”


    沈今柚把红烧肉塞进嘴里,嚼了两下。


    嗯,确实好吃。


    “还行吧。”她说。


    “什么叫还行?明明就是很好吃!”周洲不服气。


    “好吃就好吃呗,你激动什么?”


    “我没激动!”


    “你声音都变了。”


    “那是因为……因为我嗓子不舒服!”


    “嗓子不舒服你还吃红烧肉?”


    “我……”


    “行了行了。”沈棠华敲了敲桌子,“吃饭,别说话。”


    姐弟俩对视了一眼,同时低下头扒饭。


    周律青在旁边笑着摇头。


    晚饭后,沈棠华在厨房洗碗。


    周律青站在旁边擦盘子,擦完一个递给她,她放进消毒柜里。


    两个人配合了很多年,动作默契,不用说话就知道对方要什么。


    z市的夜晚不算安静,远处有车流的声音,近处有虫鸣,楼下有人遛狗,狗叫了两声,被主人呵斥住了。


    薄瑾辰坐在车里,车窗降了一条缝,夜风从缝隙里钻进来。


    他在这个小区外面停了三天了。


    第一天,他把车停在学校对面,看沈今柚从校门口跑出来,看她在烤肠摊前眼巴巴地等,看她接过梁嘉晖递过来的五块钱,看她笑得没心没肺。


    第二天,他把车停在小区门口,看她背着书包上学,看她踩着影子走路。


    看她走到单元门口的时候回头冲楼上喊了一声“梁嘉晖你快点”,然后楼上的窗户打开,一个男生的脑袋探出来,说“催什么催”。


    第三天,他坐在这里,从下午坐到晚上。


    他看见沈今柚四个人肩并肩的走。


    他看见周洲踩了沈今柚的影子,沈今柚没理她他,他又踩了一下,沈今柚还是没理,他又踩了一下,沈今柚终于开口说了句什么。


    他没听清,但他看见沈今柚笑了。


    和他记忆里某个人的笑一模一样。


    薄瑾辰闭上眼睛,靠在椅背上。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沈棠华。


    他二十九岁,意气风发,什么都不怕。


    她二十一岁,在一家小公司做文员。


    他们是在一个校友会上认识的。


    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裙子,头发披着,站在阳台上吹风。


    他走过去,问她叫什么名字。


    她回过头,看了他一眼,说:“关你什么事。”


    他笑了。


    那是他第一次被人怼,也是他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上还有人不把他当回事。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


    后来他买了九十九朵玫瑰,跪在她面前求婚。


    她答应了。


    他以为故事会这么走下去。


    结婚,生孩子,一家三口,白头偕老。


    但故事没有这么走。


    他的母亲不同意。


    薄家在京城是有头有脸的世家,怎么可能娶一个没背景没家世的外地女孩?


    他的父亲沉默不语,但沉默就是态度。


    他的兄弟姐妹冷嘲热讽,说他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他抗争过。


    他和家里吵了无数次,摔了无数东西,说了无数狠话。


    但他失败了。


    他母亲去找了沈棠华。


    他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


    他只记得那天晚上,沈棠华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她说:“我们分手吧。”


    他说:“为什么?”


    她说:“不为什么。”


    然后她挂了电话,再也没接过。


    他找了她三个月,翻遍了整个京城,找不到。


    她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得干干净净。


    他以为她去了别的城市,以为她嫁了别人,以为她忘了他。


    他不知道她怀孕了。


    他不知道她一个人去了医院,一个人生了孩子,一个人抱着婴儿站在医院门口,不知道该去哪里。


    他什么都不知道。


    十五年。


    他什么都不知道。


    薄瑾辰睁开眼睛,眼底是红的。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边的东西。


    一个粉色的书包。


    是他今天下午去商场买的。


    他不知道十四岁的女孩喜欢什么,在商场里转了半个小时,最后导购小姐推荐了这个。


    粉色的,上面印着一只卡通兔子,拉链上挂着一个毛茸茸的兔子挂件。


    他还买了一套文具,一个保温杯,一条围巾。


    围巾是浅灰色的,羊绒的,很软。


    他摸了摸那条围巾,指尖在绒面上停留了两秒。


    然后他推开车门。


    助理坐在副驾驶上,吓了一跳:“先生?”


    “我上去一趟。”


    “现在?”助理看了看手表,“都八点多了……”


    “现在。”


    薄瑾辰推开车门,长腿迈下车。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羊绒大衣,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毛衣,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站在车旁边,抬头看了一眼三楼的窗户。


    窗户亮着灯,纱帘拉着,看不清里面,但能看见人影晃动。


    他深吸一口气,关上车门。


    “先生,这些东西……”助理从后座拎出大包小包。


    “拿着。”


    薄瑾辰抬脚往小区里走。


    他走进去,沿着水泥路往里走。


    他走到3栋单元门口,停下脚步。


    单元门用一块砖头抵着,虚掩着。


    他推开门,走进去。


    楼道里有点暗,声控灯不太灵敏,他跺了一下脚,灯亮了。


    他看了一眼楼梯。


    三楼。


    他一步一步地往上走,皮鞋踩在水泥台阶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走到二楼拐角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他听见自己的心跳。


    很重,很快。


    他活到四十四岁,做过无数决策,签过无数合同,开过无数会议。他以为自己已经不会紧张了。


    但他现在紧张得手心全是汗。


    他深吸一口气,继续往上走。


    三楼。


    302。


    门是防盗门,银灰色的,漆面有些地方剥落了,露出底下的铁色。


    门框上贴着一张褪色的春联,只剩半边,写着“岁岁平安”。


    门把手旁边贴着一张贴纸,是一只卡通兔子,耳朵被撕掉了一只。


    薄瑾辰站在门前,抬起手,手指悬在门铃上方。


    他犹豫了三秒。


    然后按了下去。


    “叮咚”


    门铃响了。


    屋里传来脚步声。


    然后门开了。


    开门的是沈棠华。


    她穿着一件家居服,头发扎成低马尾,脸上没有化妆。


    她看见薄瑾辰的瞬间,表情变了。


    从疑惑变成震惊,从震惊变成警惕。


    “薄瑾辰,你来做什么?”


    她的声音每一个字都带着刺。


    薄瑾辰站在门口,看着这个他找了十五年的女人。


    她老了。


    瘦了。


    但她的眼睛没变。


    还是那么亮,那么倔,那么锋利。


    像一把刀。


    “棠华。”他叫她的名字,声音有点哑。


    沈棠华没应他。


    她靠在门框上,一只手撑着门框,另一只手攥着门把手。


    她的姿态是防御性的,像一只护崽的母猫。


    “我问你,你来做什么?”她又问了一遍,声音更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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